宁德新闻网4月16日电 (陈香玉)日前,寿宁法院家事审判团队主动上门调解一起被告为残疾人的离婚案件。
2019年3月,该院家事审判团队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该案件原告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是下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原告与被告育有2子,一个刚成年正在外地打工,一个未成年正在上小学。
考虑到该家庭的特殊情况,审判团队叶兴娇法官决定从社会效果出发,极力促成原告与被告双方达成和解。于是3月15日,叶法官带着团队成员主动上门到原告托溪乡溪坪家中,从一个父母健全的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不厌其烦地劝说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继续共同生活。经过几个小时的说理释法,原告与被告终于签订了调解笔录。
像这样主动上门调解的案例在该院家事审判团队并不是个例。据悉,该院自2018年11月成立家事审判团队以来,共审结离婚案件159件,调撤144件,调撤率90.6%。
“处理家事纠纷,我们一直本着维护家庭关系稳定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轻易做出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判决。”寿宁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叶兴娇法官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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