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1招”促成5年借款纠纷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9-04-1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8303
    宁德新闻网4月16日电 (陈香玉)近日,失信被执行人张某在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场还款20万元,并签订和解协议,该起横跨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达成和解。
 
    张某经营一家生猪养殖场,因资金不足,于2014年6月向申请人刘某借款39.2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后,自2015年起,被执行人张某依次向申请人刘某出具借条、领款条、还款计划书,每年一个花样表示按时还清本息。
 
    事实上,借款分毫未还。无奈之下,2018年刘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被执行人张某却拒收执行文书,执行陷入僵局。
 
    经多方查访,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曾获得养猪场、茶厂拆除补偿款百万余元,但其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于是,寿宁法院决定给予张某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当执行法官询问张某为何不把补偿款用于还款时,张某态度蛮横道“钱都花在猪场环保设施上了,我没钱还”。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立即向张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将其带回法院。万万没想到,一到法院张某就怂了,表示立即还款。
 
    不到10分钟,张某的妻子即向申请人刘某的账户转账20万元,并与申请人刘某签订和解协议。至此,长达5年的借款纠纷成功达成和解。
 
    在一个月前,该院刚刚利用司法拘留,几小时内成功执结一起20多万元的金融借贷纠纷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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