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女子追讨1000元欠款反被打伤 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9-04-1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471
    宁德新闻网4月16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胡芳向张伟讨要1000元欠款,一言不合二人动起手来,胡芳受轻微伤,因赔偿问题,胡芳一纸诉状将张伟诉至法院。
 
    原来,2018年10的一天,胡芳在街上偶遇张伟,想起张伟尚欠其1000元,于是胡芳当街拦截张伟,二人言辞激烈,张伟持木棍致胡芳追打胡芳,胡芳用手机砸伤张伟左额头,张伟动手打了胡芳几巴掌,胡芳摔倒,后被送医治疗。
 
    后公安局对双方做出的行政处罚,张伟被行政拘留7日。胡芳出院后,向法院诉请张伟赔偿其医疗费5250元、护理费1435元等各项损失,共计14385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胡芳、张伟因事发生争执,张伟持木棍致胡芳轻微伤,胡芳提供的证据足以证实该事实的过程与后果。县公安局对双方均做出的行政处罚,可证实胡芳当街拦截张伟,并用手机砸伤张伟左额头,双方在该事件中均有过错,张伟应对胡芳的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胡芳应负40%的自负责任。胡芳请求的数额偏高,仅对其中合法合理的主张予以支持。判决张伟赔偿胡芳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30.9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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