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经营不善背巨债 夫妻借款拒偿被拘
发布时间:2019-06-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9830
  宁德新闻网6月19日电 (王雅丽)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夫妻俩借款后无法偿还债务被诉至法院,最后因拒不执行房产拍卖事宜被刑拘。日前,福鼎法院受理2019年首例拒执案件。
 
  2013年11月,余某、许某夫妻俩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宋某借款100万元,就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后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还就抵押物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在吴某将100万元转账至余某银行账户当天,余某向吴某支付利息17000元。借款到期后,余某、许某未能依约偿还吴某、宋某借款本金与逾期利息,遂被对方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余某夫妻共同偿还983000元及利息,若两人未按期足额还款,则吴某、宋某有权以上述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两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吴某、宋某申请执行后,法院责令余某、许某限期清空并迁出该房产,但两人拒不迁出,并多次私自恢复水电设备,使法院生效的裁定无法执行。两个月后,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妻子许某也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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