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司机酒驾致乘客受重伤 18年后终得15万赔偿
发布时间:2019-06-1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4753
  宁德新闻网6月19日电 (陈晨阳)“我先还33000元,剩下的我每年定期给钟某。”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内,郑某看着轮椅上的钟某说道。
 
  郑某口中的钟某,是18年前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2001年1月,喝了酒的郑某无证驾驶着一辆中巴从福鼎市秦屿镇开往市区,酒精作用下操作不当导致中巴翻入路旁38米深的悬崖中。当时的事故导致2人当场死亡,乘客之一的钟某也因此受了重伤,失去了双腿。
 
  事故发生后,郑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附带赔偿钟某各项赔偿款15万元。
 
  郑某入狱后,15万元的赔偿款也因此未能执行到位。时隔近18年,期间郑某刑满释放,钟某的病情却一再恶化,便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恢复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查控,随后冻结了郑某17000余元账户存款,并在福鼎市某汽车维修店成功拘传郑某。
 
  执行服务中心内,坐在轮椅上的钟某和郑某围桌对坐。经执行法官调解后,双方以和解协议为这个长达18年的执行案件画上句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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