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6日电 (王雅丽)兄弟之间因赡养母亲的问题,竟反目成仇、大打出手。日前,福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蒋某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蒋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共同赔偿蒋某文经济损失9万余元。
原来,夏某育有七子,年老后儿子们相互约定每月轮流照顾自己。2018年10月,老四蒋某辉照顾母亲已超过约定期限,心想当月应轮到老七蒋某负责照顾,便带着母亲到老七家门口,没想到老七对他们视而不见还开车离去。
老四父子因被车辆刮碰摔倒在地,气不过便用脚踢踹老七家的大门。老大蒋某文闻讯赶来指责老四父子,并推搡了老四儿子蒋某斌。蒋某斌随即反推了大伯一下,被在场的老四及其妻子劝住了。后老大儿子蒋某贵闻讯也赶至现场,并推搡了四叔蒋某辉。
老四儿子蒋某斌见状便与老大儿子蒋某贵扭打在一起,最后导致双方家人开始互殴。期间,老大蒋某文在拉扯中摔倒在地,老四蒋某辉压倒在老大蒋某文身上,而老四儿子蒋某斌对大伯蒋某文进行殴打,后被其他在场人员劝开。这场闹剧的最后,以老大蒋某文轻伤一级结尾。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某斌、蒋某辉无视他人身体健康,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因家庭纠纷引发且被害人对激化矛盾负有一定责任,结合其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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