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彭雨冰 陈舒敏)周宁县一贫困户叶某,连续3年购买假住院收费票据等用于申领救助金,骗取救助金2.7万余元。日前,周宁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起诈骗案,该案由周宁法院院长巫东独任审判,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叶某系农村低保户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以其女儿患病治疗、家庭经济困难为由,使用伪造的医疗住院治疗收费票据、结算表、病历及药品汇总清单等材料,先后从民政局申领三笔临时救助金和两笔医疗救助金合计27400元。
县民政局发现救助金被冒领后,立即约谈叶某,叶某于当天将钱款退回民政局账户,并取得谅解。后叶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说明情况。
法院经审理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民政局救助金274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退出全部诈骗款,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叶某拘役四个月十日,罚金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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