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郑晓燕)邻里因果树修剪问题产生口角,男子持刀伤人。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程伟获有期徒刑一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622元。
据悉,2018年12月23日上午,程伟与其父老程因果园果树问题与邻居程强发生口角,后报警,当地派出所到场协调后,程伟仍心怀不满。
次日傍晚,程伟饮酒后在其家门口看见程强,回家中取菜刀放在身上,前去质问程强是否殴打其父亲,随后持菜刀追砍程强,未果。程伟又持菜刀到程强家中砍伤其妻子李华,李华逃跑时,程伟继续持刀追打李华。随后,程伟遇见程强,又持木棍追打程强。
程伟伤害行为致李华“左肩钾区上皮肤创、左手背皮肤创、全身多处皮肤擦伤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李华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当日,程伟在家中被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程伟因琐事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李华系轻微伤,且程伟为治疗自身疾病,可从轻处罚的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李华主张经济损失中的合理诉求即19622元,予以支持,遂做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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