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7日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主持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案件。
据悉,2011年7月,张莉与蔡伟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协议离婚,离婚时两人书面约定次女蔡小乙由蔡伟抚养,口头约定长女蔡小甲由张莉抚养。二人离异后,出于生活便利等原因,蔡小甲、蔡小乙实际上跟随母亲张莉生活。
2019年7月,出于孩子成长等多种考虑,张莉向古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两个女儿都由其抚养。
经法院主持调解,张莉与蔡伟达成调解协议:婚生长女蔡小甲、蔡小乙由张莉抚养,蔡伟从2019年7月份开始每月支付3500元抚养费,直至次女蔡小乙满十八岁为止。(文字人名系化名)(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