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12日电 (郑晓燕)购买山场后就可以伐木出售吗?当然不行,采伐许可证得先办。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无证伐木的刘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2018年3月,刘某某向古田县凤都镇际面村XX自然村村民处购买坝“五华山”山场一片杉木林。同月,刘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工砍伐该山场杉木,砍伐的部分杉木运输至福建省莆田市出售,获利10600元,将剩余的杉木用于修缮菇房。经鉴定,“五华山”山场被砍伐杉木立木总蓄积量为29.4301立方米。
2019年1月9日,刘某某主动到森林派出所投案。县公安局依法扣押了刘某某非法所得10600元。案发后,刘某某缴纳了生态修复补偿金100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滥伐林木蓄积量29.4301立方米,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滥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刘某某的刑事责任。判决刘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106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缴纳的生态修复补偿金10000元,由古田县环境保护局上缴国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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