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8月21日电 (叶海玲)8月7日,屏南法院发出首份调查令,指定案件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到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据悉,在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潘某民间借贷一案执行过程中,该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及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人。后申请执行人沈某及代理律师向该院提供被执行人潘某曾在厦门市购有房产的财产线索。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承办法官审查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民事执行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8月7日,屏南法院发出了首份调查令,指定案件申请人的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到厦门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查询被执行人潘某名下位于厦门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本案中,在法院经线上线下查询均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情况下,由律师持令调查,拓宽了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也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对提高执行效率有重要意义。律师调查令相关措施的完善,扩大了当事人参与执行的范围,推动解决当事人取证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