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一男子为筹集赌资盗取他人贷款 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9-08-22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6
  宁德新闻网8月21日电 (吴建华)日前,屏南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5000元。
  
  2019年1月,杨某为筹集赌资,借助帮助黄某、翁某、陆某在网贷平台上办理贷款之机,获取三人在各平台上的账户及密码,并隐瞒贷款已到账的事实,通过转账的方式秘密窃取三人的账户资金共计98180元,后将所盗得的款项均用于其个人网络赌博。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某将盗窃的钱款用于赌博,应从重处罚,但基于其具有坦白、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故对其判处缓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