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无证上岗滥伐木 破坏生态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9-08-23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597
  宁德新闻网8月22日电 (刘巧素)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犯滥伐林木罪案件,依法判处温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已缴纳);将其缴纳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3000元用于本县域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2018年5月间,温某某为在霞浦县牙城镇某村山场种植茶树,无证采伐当地林木,并就地焚毁。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共932株,立木蓄积量为25.56立方米。
  
  同年12月,温某某向霞浦县公安局投案。案发后,温某某已对涉案被伐山场补植复绿,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3000元。
  
  霞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温某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无证采伐,林木蓄积量共计25.56立方米,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因温某某主动自首,且案发后主动在被伐林木山场造林复绿,并向本院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结合审前社会调查情况,对温某某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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