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搭建沟通桥梁 权益保障到位
发布时间:2019-09-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5739
  宁德新闻网9月9日电 (陈逢明)近日,寿宁法院依法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的盗窃案件。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寿宁法院联系法援中心,为阮某指定了经验丰富的律师,充分保障辩护权,又依法聘请了手语翻译人员,为其提供全程同步翻译,充分保障其陈述权、知情权。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以来,阮某伙同同案人潘某在福建寿宁、厦门、浙江泰顺、景宁等地医院、公交车上行窃四起,均由阮某打掩护,潘某实施行窃。
  
  寿宁法院认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450元、港币700元、美金1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阮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多次实施且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并有盗取病人或亲友财物的情节,结合犯罪数额,酌情从重处罚;系聋哑人,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经过严格的庭审程序,案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当庭宣判。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寿宁法院法院进一步对阮某释法明理,教育引导,让阮某深刻反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本起案件的审理,寿宁法院充分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发挥了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有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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