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酒后寻衅滋事 持竹条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09-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6949
  宁德新闻网9月9日电 (郑晓燕)近日,古田一男子江甲用毛竹、砖头殴打村主任江乙夫妇,后偶遇江丙,江甲又将其打伤,连伤数人,最终年过半百的江甲因寻衅滋事获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据悉,2018年8月25日,江甲酒后在村里溜达,无故拦截同村的江丁,并用拳头殴打江丁的脸部、身体,路过的村民江戊见状上前劝阻,不料也被江甲殴打。
  
  同年12月22日,江甲再次酒后伤人。江甲先是到村委会主任江乙家中,以村委会未帮其缴纳医保(属村民自费缴纳项目)为由,在门前谩骂并丢掷砖头,江乙夫妇二人出门劝阻,被江甲用拳头、毛竹棍殴打,后江甲在村中一三叉路口偶遇江丙,因当晚江丙的妻子曾骂过他,于是江甲又上前用拳殴打江丙,后被路人劝离。经法医学鉴定,江乙夫妇、江丙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今年1月,江甲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另查明,江甲曾因殴打他人于2008年7月22日被古田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江甲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案中江甲用拳头或毛竹棍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此前曾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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