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11日电(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四川籍梁姓男子替亲友出手伤人获判拘役四个月。
据悉,梁某某的亲友杨某某与尤某某是同一个工程组的施工人员,2018年12月10日,杨某某、尤某某同在古田一商品房建筑工程作业,施工过程中俩人产生纠纷,继而发生扭打,杨某某亲友梁某某等人闻讯赶至现场参与扭打。
其间,梁某某脚踢尤某某裆部致其阴茎受伤。经鉴定,尤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梁某某等人已赔偿尤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今年1月25日,梁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梁某某因小事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梁某某拘役四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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