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19日电 (郑鸿善)“缪法官,如果我的脚能动就跪下给你磕头!”日前,坐在轮椅上不能动弹的罗某在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感动道。
罗某是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的申请人。2011年,罗某的丈夫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前往福鼎,不料途中被陈某驾驶的大型货车追尾。当时,两车冲出道路撞向路边的民房,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罗某受重伤,成了植物人。
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陈某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与所在的物流公司连带赔偿罗某的经济损失。2012年该案执行立案后,陈某及其物流公司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仅拿到保险公司赔付的赔偿金,罗家的生活一时难以为继,便从外省赶至福鼎法院寻求帮助。
当天的值班法官缪霄晖负责接待罗某,了解罗家目前的生活窘境后,细心安抚罗某,并实时将该案的执行进度告知罗某。
而另外一头,福鼎法院四名执行员和执行法警凌晨出发,驱车1000多公里,历经20个小时到达陈某所在的县市,多处走访调查,查明陈某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执行已有眉目,但考虑到罗某家庭情况困难,福鼎法院便为罗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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