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9月26日 (李余凤)日前,古田一男子在娱乐会所被人殴打,后以管理问题向工作人员讨要说法,未果后连伤六人。古田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件,寻衅滋事的郑强与朋友刘伟、余威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1年7个月不等刑期。
据悉,今年1月13日晚上,郑强与刘伟、余威酒后到古田一娱乐会所包厢唱歌。后郑强因头部被砸,向该会所管理人员讨说法未果,遂心生不满,于是伙同余威、刘伟打砸啤酒瓶,并扬言要用铁锤砸毁该会所。
而后三人冲至该会所过道、大厅殴打工作人员马某甲、郑某乙、陈某丙、汪某丁、姚某戊、郑某庚等人。在此期间余威持香炉砸伤姚某戊头部,余威持匕首威胁恐吓管理、工作人员。之后郑强三人逃离现场。经法医学鉴定,郑某乙、陈某丙、汪某丁、姚某戊损伤均为轻微伤。
郑强、余威当晚在娱乐会所门口被公安干警抓获,2月20日刘伟主动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郑强、刘伟、余威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四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结合余威有前科、持械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结合刘伟持械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郑强有期徒刑10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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