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发布时间:2019-10-09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35971
  宁德新闻网10月9日电 (周黎晖)近日,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5年3月28日,以“中国民族品牌网”为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下称平台)正式运营,在网页中置入国家领导人讲话、政策报道、爱国口号等进行虚假宣传,并于平台上设置积分制,以会员形式开展传销活动。
  
  次年3月,叶某在厦门翔鹭大酒店,经杨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介绍,加入“中国民族品牌网”,并在介绍人帮助下,利用其父亲身份证注册账号yqs1965,成为张某(另案处理)下线。之后,叶某跟随杨某、张某等人先后到厦门、福州、泉州、寿宁等地参加招商会,帮助布置招商会会场、分享成功经验等,鼓动他人参加“中国民族品牌网”并发展下线。
  
  在寿宁招商会时,叶某还出资200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和招待会。叶某又利用“中国民族品牌网”平台返利先后用其本人和父亲叶某松身份证另行注册账号5个,均安置在yqs1965账号之下,并发展下线34层,安置会员账号2132个。2016年6月至同年12月,叶某经手“中国民族品牌网”会员注册费达300多万元,个人从中获利11万元。
  
  2017年11月9日,叶某向寿宁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违法所得11万元,由寿宁县公安局暂扣。
  
  叶某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以推销“中国民族品牌网”电子商务平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证据、罪名充分发表了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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