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亲戚退伙后拖欠10万元投资款 起诉获偿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23519
  宁德新闻网10月10电 (郑晓燕)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依法判处何某某、陈某某支付卢某某欠款100000元及违约金。
  
  据悉,卢某某与何某某、陈某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前,其与何某某合伙办汽车修理厂。同年8月15日,经双方协商并结算,何某某同意卢某某退伙,修理厂由何某某单独经营并应偿还其投资款100000元。何某某、陈某某夫妻共同以还款人的名义出具欠条,到期后何某某、陈某某未还款。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欠条系由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因何某某、陈某某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欠款,但其至今仍未履行显属违约。故判处何某某、陈某某支付卢某某欠款100000元及违约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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