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10日电 (李余凤)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依法判处涉案五男子拘役4个月至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000元至2400元不等罚金。
据悉,2018年11月至12月间,叶某甲、陈某乙、姚丙、姚某丁、姚某戊受倪某雇佣,每日领取300元工资,帮助倪某开设在古田县的几个赌场看风、抽头。在此期间,叶某甲非法获利2400元,陈某乙非法获利2000元,姚丙非法获利1500元,姚某丁非法获利1200元,姚某戊非法获利9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叶某甲、陈某乙、姚丙、姚某丁、姚某戊明知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而开设赌场,仍受雇佣帮助赌场看风、抽头,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叶某甲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2400元;判处陈某乙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姚丙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姚某丁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200元;判处姚某戊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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