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因感情纠葛起争执 男子酒后连伤二人
发布时间:2019-10-1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82721
  宁德新闻网10月10日电 (李余凤)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男子与女子因感情问题,发生纠葛,一时冲动连伤二人,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伤人者陈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悉,2019年1月4日,陈某甲因与陈某乙感情纠葛,酒后前往另一男子雷某丙宿舍与陈某乙、雷某丙发生言语冲突,尔后,陈某甲殴打陈某乙、雷某丙致二人受伤。经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陈某乙左侧第3、4、5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雷某丙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1月13日,陈某甲在古田县某路段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另查明,陈某甲曾因赌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因此案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庭审后,陈某甲家属自愿代陈某甲分别一次性赔偿陈某乙、雷某丙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70000元、100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甲因感情纠葛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陈某甲有赌博被行政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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