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酒后无证驾驶男子被判拘役两月
发布时间:2019-10-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5410
  宁德新闻网10月18日电 (陈嘉倩)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依法判处杨某某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今年6月27日,杨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套挂车牌的二轮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路某路段时“一头扎向”道路中间的金属隔离栏,造成其本人受伤、车辆及金属隔离栏损坏的交通事故。尔后,杨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2mg/l00ml,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
  
  7月23日,杨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另查明,杨某某曾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5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根据杨某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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