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0月18日电 (郑鸿善)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酒后闹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钟某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5月,钟某乐与朋友在KTV喝酒,与肖某发生冲突。肖某称堂弟小肖出面解决两人的纠纷。后钟某乐与小肖约至白琳见面解决纠纷。
次日凌晨得知,小肖与朋友准备驾车回白琳镇,钟某乐在半路用车辆将小肖逼停,并与朋友手持刀具、铁棍上前要求小肖下车。
小肖的同行朋友黄某见不妙,便驾车从钟某乐等人旁边冲过。钟某乐等人躲闪后恼羞成怒,打砸小肖乘坐车辆,在小肖企图倒车逃跑时,直接驾车冲撞小肖的车。小肖及其朋友只能趁乱弃车逃跑。
经法院审理认为,钟某乐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携带凶器,伙同他人拦截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其累犯及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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