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无证伐木种树获利 四兄弟获刑两年六月
发布时间:2019-10-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398
  宁德新闻网10月18日电 (陈嘉倩)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滥发林木案件,依法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40000元,上缴国库。
  
  据了解,2017年7月份左右,古田县一乡镇某村村民徐甲伙同其兄弟徐乙、徐丙、徐丁四人在明知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商定共同出资由徐甲负责现场林地砍伐林木、开垦林地种植果树。
  
  同年12月份,徐甲雇佣工人砍伐“松叶林”山场林木,并让村民徐戊、徐戌到山场清理被砍伐林木;而后又雇佣钩机师傅张庚钩机挖掘林地,将林地钩挖成丘田状,造成山场林木等植被严重毁坏。
  
  另查明,福建XX司法鉴定所于2019年6月12日对4人砍伐的林木蓄积量重新核算为95.67立方米。案发后4人与该村村民委员会达成复绿补种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滥伐林木蓄积量95.67立方米,数额较大,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四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罚金已交);四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补偿金40000元,上缴国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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