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4日电 (肖江鸿)近日,在通过技术侦查研判获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陈某在南京经营足浴店后,寿宁法院迅速派出两名执行干警,与公安组成四人行动小队,连续驱车近10个小时后,小队抵达南京实施抓捕行动。
经摸排,确定陈某所经营足浴店的准确位置,并得知足浴店已处于半歇业状态。小队在足浴店附近蹲守到晚上9点,陈某并没有出现。
而后,在江北新区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的帮助下,以转租店面为名,要求陈某回足浴店商谈。晚上10点15分,陈某出现在足浴店,被行动小队抓获并夜返回寿宁。
次日早上8时,行动小队到达寿宁。至此,作战47小时,奔袭1500公里,终于将拒执罪嫌疑人陈某捉拿归案。
据悉,陈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2019年1月15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立案执行并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陈某逾期未履行还款和财产申报义务,隐藏其名下位于寿宁县鳌阳镇东部新区手机岗的房产,并于同年9月13日出售,收取售房款后未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陈某被拘留后,陈某通过家人代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计119308.75元,并获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寿宁法院按照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该案作出判决,对陈某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寿宁法院执行局郭强法官介绍到,只要让法院找不到人,查不到可执行财产,法院就无计可施——这是很多被执行人的典型心理。但法网恢恢,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坚决采取列入黑名单、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2019年度,寿宁法院已宣判拒执罪4例4人,尚有1件移送公安立案中,有效威慑失信被执行人,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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