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14日电 (陈嘉倩)男子借钱后无力偿还,借贷双方对簿公堂。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9月2日,叶某某向丁某某借款30000元,于同日归还借款10000元,还剩20000元及利息未还。后经多次催还,叶某某久置不理。叶某某辩称,借款是事实,但是没有能力偿还。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叶某某于2018年9月2日向丁某某借款20000元,并于2019年1月2日出具借条一份,却未按照约定全面清偿债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丁某某诉请叶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事实及法律依据,遂作出叶某某应偿还丁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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