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作物“赊账”不还 古田法院主持调解
发布时间:2019-11-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16340
  宁德新闻网11月14日电 (陈嘉倩)男子二次购买农作物,怎料欠款不还,二人因此起争执,卖家起诉要求本金加利息。经古田法院主持调解,二人达成还款协议。
 
  据悉,瞿某某诉称,2017年3月1日至5月15日,魏某先后二次向瞿某某赊购玉米、豆粕、麦皮等,共欠货款252337元,魏某出具欠条给瞿某某,双方约定月利息1.5%。后经多次追讨,魏某分别于2018年2月4日至5月28日八次偿还本金210000元,剩余本金42337元及所有利息至今均未返还。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古田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魏某返还瞿某某本息92337元的协议。(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