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因琐事起争执 双方持啤酒瓶等互殴
发布时间:2019-11-2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8859
  宁德新闻网11月20日电 (陈嘉倩)一场点心引发口角,惹来二次互殴事件,男子与其朋友最终被判有期一年。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据悉,2018年6月26日凌晨,胡某某与朋友在古田县医院某店吃点心时,因琐事与郑某某(已另案处理)发生争吵,而后胡某某等人持啤酒瓶、塑料椅殴打郑某某,引发互殴,致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胡某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前来看望的张某某等人与手持钢管报复的郑某某等人在古田县医院120门诊处相遇,双方再次发生互殴。其间,张某某持一根从郑某某一方夺下的钢管与郑某某对打,最终张某某被打伤。
 
  经鉴定,张某某损伤为轻伤一级,胡某某、郑某某损伤均为轻微伤。2019年4月18日、5月5日,张某某、胡某某被古田县公安局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严重影响医院诊疗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因偶发矛盾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以上二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遂分别作出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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