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二男子借款迟迟不还 古田法院判决限时还
发布时间:2019-11-30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72166
  宁德新闻网11月30日电 (陈嘉倩)自己口袋的钱,借出了却难要回,男子最终无奈起诉,古田法院公平判决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5月29日,方某、汪某向龙某借款30000元,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同日,龙某向方某、汪某支付现金30000元。借款后,方某、汪某已向龙某支付利息至2019年2月13日止。尔后,二人杳无音信迟迟未还款。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龙某与方某、汪某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法律保护。方某、汪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予以缺席审理和判决。
 
  据此,古田法院遂判决方某、汪某偿还龙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