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1月30日电 (陈嘉倩)夫妻短暂相识后,结成夫妻,婚后感情不和致使要分手,女子二次起诉后,古田法院最终判决离婚。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悉,黄某某诉称,2008年下半年,双方经人介绍认识,随即订婚。不久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因双方婚前对彼此不熟悉,婚前感情一般,婚后双方感情渐渐变淡,遂分居到现在,二人一直无任何联系。
郑某某到庭答辩,同意离婚。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同意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根据父母双方具体情况及考虑子女的权益,遂判决准予黄某某与郑某某离婚以及婚生女由郑某某抚养,并黄某某有权探视孩子,郑某某应予以配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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