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恶势力团伙案
发布时间:2019-12-0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3236

  宁德新闻网12月6日电 (陈香玉)日前,寿宁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该院特意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人员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刘某海先后纠集刘某良、林某新、等多人,形成恶势力团伙。2015年3月起,多次到寿宁某铸造公司,采取砸办公室财物、车辆停堵公司地磅及装货通道、拦截运输车辆等暴力、威胁手段,破坏公司生产经营,强迫公司接受运输承包服务、原运输人退出运输活动,造成公司损失20000元以上;2016年5月起,多次到寿宁某钢材公司,采取跟随、威胁、围殴公司董事长等手段要挟承包全部运输业务,后转为强行索取“运输补贴费”210850元。2019年4月2日,被告人刘某海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海纠集多人形成恶势力团伙,以暴力、威胁手段破坏他人生产经营,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敲诈勒索财物,其行为应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并依照法定程序让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目前,该案正在有序审理中,该院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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