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向同事借款后不还 古田法院判决限期偿还
发布时间:2019-12-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471
  宁德新闻网12月18日电 (陈嘉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因借钱纠纷,次次相见分外眼红,出借方难忍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这次借贷纠纷,在古田法院公平判决下得到成功解决。
 
  据悉,程某某和翁某某系同事关系。2017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10日,翁某某以资金所需为由二次向程某某借款,程某某出于同事情谊借出,共计39800元。第一次借款到期后翁某某提出续借并承诺从2018年10月开始每月偿还500元,程某某欣然同意。怎料,自2019年5月开始,翁某某便不履行还款义务,尚欠钱款363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翁某某欠程某某借款本金363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纠纷。遂判决翁某某偿还程某某借款36300元及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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