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女性友人借款2万元迟迟不还 出借人无奈起诉
发布时间:2019-12-1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2542
  宁德新闻网12月18日电 (陈嘉倩)女子向女性朋友借款2万元,到期后迟迟不还,出借人无奈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限时还。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据悉,陈某某诉称,其与张某某系朋友。张某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分别于2011年4月15日和2011年5月28日向其借款10000元,共计20000元,双方约定口头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本息至今未偿还。
 
  张某某未出庭作答辩。经古田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某于2011年4月15日向陈某某借款10000元,2011年5月28日借款10000元,两笔借款共计20000元。未书面约定借款利息,至今20000元未偿还。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张某某欠原告陈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未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判决张某某偿还陈某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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