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24日电 (陈嘉倩)因为车辆让路引发争吵,男子竟然事后心中难以释怀,再次找上门理论被塑料椅砸伤。日前,古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男子因致他人损伤,判决赔偿陈某存12050.5元。
据了解,陈某甲诉称,2019年8月6日18时许,其与陈某乙在古田县某医疗站门口“相遇”,因车辆让路问题引发争吵。
当天19时许,陈某甲再次前往到某村老人会找陈某乙理论,理论中,陈某乙举起塑料椅砸向其,致其受伤,受伤后就被送往古田县医院住院治疗,后因经济困难提前出院,共住院13天,因本起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6105.79元。
另查明,其损伤程度经古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为轻微伤。陈某乙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
经古田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陈某乙自愿赔偿陈某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50.5元(包含50.5元诉讼费)协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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