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12月31日电 (陈嘉倩)元宝摩托车加元宝灰,男子盗窃多种物品后,落网获刑。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
据了解,2019年6月25日至7月5日,林某某先后出现在古田县某九仙殿、简易棚以及某佛殿等地依次盗窃纸元宝、男士摩托车、元宝灰等物品,其中盗窃元宝灰时被村民当场抓获。三次盗窃,经鉴定为2922元。
另查明,林某某三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被盗男士摩托车现已发还被害人。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2922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等,判决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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