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不满陌生人敬酒 三男子持酒瓶恶意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0-01-08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497
  宁德新闻网1月8日电 (陈嘉倩)因不满不熟人邀酒引发冲突,三男子持酒瓶殴打他人致人轻伤,落网后获徒刑。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据悉,2019年4月20日,蒋某某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某音乐会所大厅,因不满兰某某酒后找其喝酒,而与兰某某发生冲突,蒋某某持啤酒瓶砸兰某某头部,林某某与江某某(另案处理)等人见状也持啤酒瓶砸兰某某致其受伤。经鉴定,兰某某全身体表7处锐器创,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蒋某某、林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兰某某经济损失共计35000元并取得谅解。同年8月19日,蒋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同年8月20日,林某某被抓获归案。
 
  另查明,兰某某之前与蒋某某并不认识,酒后却找蒋某某要其喝酒,并用言语刺激及先动手拉拽蒋某某。蒋某某、林某某曾因犯罪多次被行政处罚。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蒋某某、林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的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存在一定过错,且二被告人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对二被告人均可酌情从轻处罚。并根据两被告人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等,判处蒋某某及林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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