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2月24日电 (陈嘉倩)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怎料行驶中与他车发生碰撞后又被第三车追尾,最终男子落网获刑一个月十五日。
2019年9月25日22时许,胡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古田县城西街道万星广场出发行驶至城西路某路段时,与对向吴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又被后方由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追尾。
事故发生后,巡逻干警帮助报警,交通警察到场后将胡某某带至古田县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胡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5mg/100ml,属醉酒驾驶。
另查明,2019年10月17日,经认定,胡某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2019年9月25日,胡某某因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胡某某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判处胡某某胡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