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2月24日电 (陈嘉倩)摩托车撞客车,两车受损且酒驾摩托男受伤入院,最终摩托男获拘役三个月。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据悉,2019年11月24日,黄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经古田县城西街道某路口事故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线,碰撞对向由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其本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鉴定所鉴定,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2.15mg/l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当日,黄某某经古田县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另查明,黄某某曾多次被行政处罚。黄某某在本案中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行为被处以罚款450元及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结合黄某某犯罪情节、犯罪性质等,判决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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