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3月27日电 (刘颖)夫妻二人向胡某借款,经多次催讨,二人分文未还,被胡某诉至法庭。和解后二人再次违约产生纠纷,蕉城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成功促成该起纠纷迎刃而解。日前,胡某通过电话对蕉城法院在疫情期间为民服务、高效执行的贴心举措表示感谢。
胡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2017年,谢某、黄某夫妻二人因建房资金需要,向胡某借款5.5万元并约定利息。此后,胡某多次向谢、黄二人催讨,二人分文未还。无奈,胡某只得将谢某、黄某告上法庭。
蕉城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后,谢某、黄某与胡某私下达成和解,胡某同意谢某、黄某分期偿还借款,但谢某、黄某在偿还1万元后再次违约,胡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蕉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这起执行案件后,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谢某、黄某的银行账户。今年春节后,谢某、黄某发现其无法使用银行账户,因疫情影响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来源。2月12日,被执行人亲属通过电话联系法院,希望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解除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胡某联系和解事宜,胡某因谢某二人多次反悔行为,对其表态并不相信,对和解事宜表示需要考虑。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对胡某耐心疏导,胡某终于同意与谢某、黄某和解,并愿意放弃部分利息。
此后,承办人先后在电话沟通中统一双方意见,并安排双方分别到法院签订协议,避免人员聚集。双方于2月14日上、下午分别签署协议后,申请执行人当日便收到了被执行人履行的第一期还款1.5万元,同日法院解除了谢某、黄某的银行账户冻结。(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