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醉驾后车辆失控倒地 不仅伤身还获刑
发布时间:2020-03-31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1106
    宁德新闻网3月31日电 (李余凤)醉酒后驾车,而且还是无证又无牌的二轮摩托车,最后不仅因醉驾受伤还获得牢狱之灾。日前,古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蒲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9年11月26日20时许,蒲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古田县某镇上的农贸市场附近KTV前往某厂区,后又驾车原路返回,行至某厝门前路段时,因车辆失控后倒地,蒲某受伤并陷入昏迷。途径的路人见状后报警,警方当即出警并将蒲某送往医院治疗。
 
    同月29日,蒲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接受询问。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蒲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5.9mg/100ml,属醉酒驾驶。
 
    古田法院经审理认为,蒲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无前科劣迹,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即构成危险驾驶罪,达到200mg/100ml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是置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更严重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违法犯罪的严重性与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做到文明出行人人有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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