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刹车失灵追尾致人死亡 男子获刑六月
发布时间:2020-04-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2207
  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 (李余凤)近日,古田法院审结一起因拖拉机刹车失灵导致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9年11月18日,杨某某无证驾驶无牌拖拉机运载脐橙,从古田县城西街道甲村沿村道往乙村方向行驶时,因车辆刹车失灵,追尾碰撞同向由朱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造成朱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杨某某明知他人已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处理。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朱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创伤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杨某某与朱某某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其损失计58万元(已支付40万元、余款分期支付),并取得谅解。
  
  古田县司法局对杨某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表明杨某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杨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牌机动车,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明知他人已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支付了赔偿款40万元,并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依法可从轻处罚。
  
  结合杨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综上,遂判决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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