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法院:无接触线上云执行  抗疫执行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0-04-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54476
  宁德新闻网4月14日电 (曾良娟)疫情期间,寿宁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次电话约谈,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赔偿款。
  
  2019年2月,寿宁男子李某醉酒驾驶其工作的南平建阳某酒店实际所有的小客车,途径寿宁芹洋乡街道时碰撞行人刘某,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李某逃逸,后经亲友劝说投案自首,并由家属代为支付伤亡者家属12万元。
  
  伤亡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寿宁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交通肇事行为造成被害人亲属各项损失合计91万余元,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予全额赔偿。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民事赔偿方面,扣除已支付的12万元,以及南平人寿财险公司履行的交强险赔偿款11万余元外,李某还需赔偿不足部分67万余元,南平建阳某酒店对该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南平建阳某酒店和李某均未履行赔偿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寿宁法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执行并向该酒店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
  
  寿宁法院执行法官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该酒店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2月26日当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内有财产时,承办法官立即启动网络冻结并向该行发出相关法律文书,成功将执行标的款17万余元冻结。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电话约谈,该酒店同意履行全部赔偿款。
  
  疫情防控期间,寿宁法院依托执行信息化技术开展执行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约谈,对有意向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引导当事人线上履行,做到防疫和执行两不误,执行效果不打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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