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醉酒闹事咬伤民警 涉案三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0-05-07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80659
  宁德新闻网5月7日电 (刘常娟)日前,福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徐某、张某和朱某婷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2020年1月9日22时许,朱某婷与女子黄某因琐事在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社区某KTV内发生纠纷。黄某因被朱某婷打了一巴掌,便打电话报警。
  
  福鼎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接警后带领三名辅警到福鼎市桐城街道流美社区某KTV出警,在报警人的指认下,民警欲将朱某婷带回派出所调查,却遭到徐某的阻挠。
  
  而后,徐某因醉酒不断推搡、冲撞、辱骂民警,甚至将民警许某冲倒并咬伤,其余三名辅警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在民警制服徐某过程中,朱某婷、张某明知徐某妨害公务,仍采取拉扯、推搡、缠绕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经鉴定,民警许某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三人先后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民警、辅警等人的医药费,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张某、朱某婷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三人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并造成民警轻微伤,应当从重处罚;结合徐某、张某累犯及三人坦白、赔偿民警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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