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隐瞒儿子经营赌场非法所得一百万 女子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20-05-14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99844
  宁德新闻网5月14日电 (李余凤)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一女子因替儿子掩饰、隐瞒100万元犯罪所得款被依法判处刑罚。
  
  据悉,2018年3月8日中午,杨某某之子陈某甲将经营赌场的非法所得100万元现金交由杨某某保管。杨某某为掩饰、隐瞒该款项即于当日下午将该钱款借其朋友兰某某的丈夫姚某某(均另案处理),姚某某随后将该100万元存入自身银行账户。
  
  同月26日,姚某某按照杨某某要求将100万元钱款返还至其丈夫陈某乙银行账户。同年3月31日,杨某某在明知该100万钱款系陈某甲开设赌场非法所得,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仍谎称该钱款系其本人过往出借给兰某某的款项。
  
  之后,杨某某又赶至兰某某家中,让兰某某、姚某某夫妇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亦谎称100万元钱款系过往借款,以应对公安机关调查。
  
  2018年9月3日,杨某某在古田县城东街道某室内被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数额达100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杨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遂判决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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