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未经批准进山开路 毁坏林地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20-05-1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07119
  宁德新闻网5月15日电 (林宗瑜)日前,屏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判处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4年农历9月29日,众信徒在屏南县屏城乡某村“车山宝殿”庆祝车山公生辰。因通往该宝殿的道路尚未开通,影响出行,徐某遂向众人提议开挖通往该宝殿的道路,并得到该村村民的积极响应,村民一致推举徐某为首负责开路事宜。
  
  2015年农历1月至6月间,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安排人员开挖修建道路。经鉴定,该道路所占用的林地面积共9.1亩,其中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5.5亩,商品林面积3.6亩,所修建道路已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屏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徐某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对其宣告缓刑交由社区实施矫正,故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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