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网银转账汇错款  法院判决归还款项
发布时间:2020-05-26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790
  宁德新闻网5月26日电 (魏艳雯)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判决罗某某返还杨某某不当得利款项36862元。
  
  据悉,2019年11月26日,杨某某向案外人罗某汇款时,误将36862元汇入罗某某的银行账户,随后杨某某联系罗某某返还该款未果,遂于2019年12月5日向霞浦法院提出诉讼。
  
  霞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某误将36862元汇入罗某某的银行账户,杨某某因此受到财产损失,罗某某因此获得财产利益,且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原因,构成不当得利,罗某某应予以返还。据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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