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支付宝“跑单”赚取蝇头小利 三人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20-06-05  文章来源:宁德新闻网 点击:663994
  宁德新闻网6月5日电 ( 陈舒敏)近日,周宁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判处吴某、杨某、谢某拘役五个月二十日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对三人分别处罚金2000元。
  
  据了解,2019年6月,谢某通过上线“刘哥”介绍,加入支付宝“跑单”收款行列,通过“跑单”,谢某每收1万元可赚取80元的手续费。谢某在明知所收款项资金来源有问题的情况下,仍以支付宝“跑单”方式帮助上线犯罪分子转移非法所得。
  
  为进一步赚取手续费差价,谢某还开发了同事、朋友作为下线。据悉, 谢某于7月份开发了下线杨某,每收1万元给70元的报酬,而杨某于8月份开发了下线吴某,以每收1万元支付60元的手续费作为报酬。
  
  同年8月8日,吴某使用其丈夫周某的支付宝账户收款,将当天收到的52930元提现至周某的银行卡上,再通过手机转账到QQ群里的“财务小姐姐”提供的制定银行卡号。吴某收到的52930元中,包括陈某支付宝账户被盗刷的九笔资金共计17990元。
  
  同年9月,谢某、杨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吴某在得知其丈夫周某被抓后,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杨某、吴某明知支付宝“跑单”所收的款项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结合三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完)
 
http://www.0593cn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