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6月9日电 (李余凤)古田二男子前科劣迹斑斑,曾因多次犯罪被判处刑罚后依旧无悔过之心,再因扒窃480元成功获刑罚。日前,古田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
据悉,2019年9月9日7时许,叶某某、董某某驾驶摩托车至古田县凤埔乡街上盗走被害人张某某放置于路边电动车储物架上的钱包,内有现金100余元。
后两人于2019年11月1日10时许路过某公交站时,见被害人钟某某(系孕妇)坐在候车椅上并将白色手提包放在大腿旁,遂伺机盗窃。董某某站在钟某某前方故意遮挡视线,叶某某从公交车广告牌背后盗走手提包,包内有朵唯手机一部及现金100余元。
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格280元。两次盗窃数额共计480余元。2019年11月11日、13日,被告人叶某某、董某某分别被公安干警抓获。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叶某某、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扒窃等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48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前科劣迹、认罪表现等判决二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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