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6月9日电 (李余凤)近年来,古田法院始终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整个生态环境审判中,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多举措推进古田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生态审判。2019年来妥善审结涉生态资源民事、刑事案件28件,责令补种复绿300亩,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170万元,增殖放流投放鱼苗30万尾。
构建联动保护。联合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召开联席会议2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2019年来关停污染企业1家,责令整改3家,发出司法建议2份。
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送法进乡村、入社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两微一网”等平台发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营造良好环境保护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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